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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】補班日

Q:
您好,114/2/8為過年的補班日,若員工由2/4-2/8共六天,請問2/8是否需認定為休假日加班?或是平日工時?
A:

一、依據行政院核定113年(西元2024年)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,113年農曆春節連假為2月8日(星期四)至2月14日(星期三):小年夜(2月8日)適逢星期四,功能性調整放假,於2月17日(星期六)補行上班。

二、承上;小年夜(2月8日)適逢星期四,已功能性調整放假,所詢2/8為過年的補班日,則2月17日(星期六)不用補行上班。

三、如2/8為過年的補班日,而2月17日(星期六)員工又補行上班,則2/8為休假日出勤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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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講師:黃竑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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