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勞動契約終止之解僱處分(06-01CJHLB)

實體課程

招生中

★勞動契約終止之解僱處分(06-01CJHLB)

課程地點

台南 │ 成功大學(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)

課程日期

2026/11/21 ~ 2026/11/21

課程時間

周六 09:00~16:00

上課時數

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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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介紹
勞動契約終止後,勞資雙方各自應盡的權利義務有哪些?職災、生產懷孕、提出檢舉申訴或爭議調解、工會幹部特殊勞工限制解僱類型應如何應對?若是面對員工不能勝任工作,實務上該如何判定與執行?違規情節重大之員工如何認定,並予以懲戒解僱?進行資遣作業時應遵循哪些程序與備妥相關文件?

本課程除了解析特殊勞工限制解僱類型之外,亦採實務案例逐條事由解析「資遣解僱」、「懲戒解僱」等法定解僱規範,並說明資遣費計算、預告期間、資遣通報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等資遣員工的相關程序,協助您解決勞資雙方面臨契約終止後雙方權利義務無法釐清之問題,也將透過實務案例教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之判定與實務操作方式,協助您減少勞資雙方爭議,有效提升企業管理工作之效能!

★課程總時數6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“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”及“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”。

 

★此課程中老師會引用許多沈律師法典中之法條,請另購沈以軒律師法典較容易理解課程全部內容(定價$550)。

 

 

課程大綱

1、合意終止契約條款撰擬與重要性

2、特殊勞工禁止或限制解僱

(職災醫療、生產懷孕、提出檢舉申訴或爭議調解、工會幹部)

3、資遣解僱(勞動基準法第11條)

(1)業務緊縮或虧損判斷與裁減必要性

(2)業務性質變更判斷與適當工作安置方式解析

(3)不能勝任工作認定標準與執行

(客觀能力、主觀態度、忠誠義務、最後手段性原則)

(4)績效改善計畫(PIP)之實務運用

4、懲戒解僱(勞基法第12條)

(1)虛偽詐欺締結勞動契約

(2)暴行或重大侮辱類型

(3)違規情節重大程度

(4)連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曠工6日

5、資遣相關程序規範

(資遣費計算、預告期間、資遣通報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)

沈以軒講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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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現任: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

■ 經歷:

1、臺北律師公會第30屆理事
2、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
3、勞動部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
4、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暨口試委員
5、勞動部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計畫陪同鑑定人
6、臺北市勞動局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專業督導
7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專科律師審查委員
8、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、仲裁委員
9、勞工涉訟權益補助審查委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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